关于开展广西第十八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

时间:2024-04-02

 
  • 各二级学院、学校各部门:

    根据《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》(桂政发〔201949号)(以下简称《评奖办法》)规定,并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,2024年组织开展广西第十八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,对202211日至20231231日的社会科学成果进行评选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    一、申报途径与要求

    (一)申报途径

    自治区社科联所属社会组织会员向所在社会组织申报;各市申报人向所在市社科联申报;高校申报人向高校社科联申报,没有成立社科联的高校,向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申报;高校申报人属自治区级社会组织会员的,亦可向所在社会组织申报;中直驻邕单位申报人通过驻邕单位申报;自治区直属机关未参加社会组织的申报人,向所在单位申报。

    请各单位收到通知后,尽快指定1名负责人对接评奖办,办理开通单位推荐权限,以便开展线上账号注册以及成果申报工作。

    (二)申报要求

    1.申报人严格按照《广西第十八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实施细则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细则》)要求在广西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系统进行线上申报,申报地址:https://sklcg.guet.edu.cn/。完成线上申报后,提交申报成果纸质版2份(原件1份、匿名件1份)至推荐单位。

    2.推荐单位要加强审查把关,切实把好政治关和学术质量关。公示无异议后将本单位所有申报材料按《实施细则》要求在线上提交至自治区社科评奖办,同时将《广西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申报表》《广西第十八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参评成果汇总表》电子版发至评奖办邮箱gxskpjb641@163.com。相关表格在广西社科联官网下载,下载后请勿改动表格形式、合并单元格,务必用Excel表格按要求填写和打印。

    二、申报时间

    (一)网上申报:202441日至2024430日;

    (二)线下提交纸质材料:评奖办线上资格审核通过5日内提交相关纸质材料,逾期未提交的,视为放弃申报资格。

  •         未尽事宜,请联系科研与发展规划处,联系人:曾春妮老师,0771-4730602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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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科研与发展规划处
  • 2024年4月2日